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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領導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報告制度
發(fā)布時間:
2017-03-2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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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實施辦法,加強對集團領導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監(jiān)督,根據(jù)《中國共產(chǎn)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chǎn)黨紀律處分條例》以及《中共威海市紀委辦公室關于建立市直部門單位縣處級領導干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報告制度的通知》(威紀辦發(fā)電【2017】3號)精神,結合集團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集團中層副職以上領導人員,以及各單位黨支部委員、職工董事、職工監(jiān)事等。
二、內容流程
簽訂“公交集團領導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承諾書”和填報“公交集團領導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事前、事后報告單”(簡稱“一承諾兩報告”)。承諾書和報告單一式三份,本人及所在單位(部門)各存一份,報集團黨委辦公室或紀檢監(jiān)察部門一份。事前報告單和承諾書需提前5個工作日填報,事后報告單于事后5個工作日內填報;因操辦喪葬事宜等特殊情況來不及書面報告的,可先口頭向單位匯報承諾,事后5個工作日內補報。
三、有關要求
1、集團領導人員要認真落實“一承諾兩報告”制度,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嚴格遵守相關紀律規(guī)定,帶頭厲行節(jié)約、移風易俗,自覺接受組織和社會監(jiān)督。
2、集團黨委及各黨支部要切實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加強對干部參與和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教育引導和監(jiān)督管理,對發(fā)現(xiàn)的傾向性、苗頭性問題早打招呼、早提醒,戒早、戒小、戒微。
3、對違規(guī)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一經(jīng)發(fā)現(xiàn),嚴查快處,典型問題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對頂風違紀產(chǎn)生惡劣影響的,既追究當事人責任,又追究主體責任和監(jiān)督責任,以強有力的問責倒逼責任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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